近日,大沥市场监管所接到了一位外省的消费者反映,称其在某电商平台一家实体地址在大沥的商家处购买了一把门锁,商品介绍页面显示免费上门安装。然而,在门锁安装完成后,安装师傅却向消费者索要安装费用。消费者拒绝支付,并马上联系商家,可商家却表示由于门锁的售卖单价已优惠,所以拒绝履行免费安装的承诺,故而产生消费纠纷,消费者依法诉求赔偿。
大沥市场监管所收到消费者的投诉后,迅速展开了调查取证。经调查,商家因消费者议价下调了门锁价格,认为门锁单价已经有优惠,因此未经消费者同意自行取消免费安装服务。经过大沥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多次组织调解,向商家详细解读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最终商家认识到自身错误,并向消费者作出赔偿,消费者也接受了这一赔偿结果。
上述案例中的商家在未获得消费者同意,以给予了优惠价格为由,拒绝履行售后免费安装门锁的承诺,这种行为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“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,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,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、产地、生产者、用途、性能、规格、等级、主要成分、生产日期、有效期限、检验合格证明、使用方法说明书、售后服务,或者服务的内容、规格、费用等有关情况。”和第十六条“经营者以广告、产品说明、实物样品或者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质量、价格、售后责任等向消费者作出承诺的,应当按照承诺履行”的规定,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。
(编辑:黄银华)